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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8-07-06 11:02:04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各市卫生计生委:

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5号令)和《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辽卫办发〔2018〕246号)的有关规定,我省将开展2018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以下简称“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推荐医师应当在我省医疗机构注册,推荐医师执业类别应当与申请人申请类别一致,且与申请人申请考核专业相关);

3.指导老师执业地点为我省行政区域内,且申请人申请考核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与指导老师的专业一致。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的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3.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应当在我省医疗机构注册,推荐医师执业类别应当与申请人申请类别一致,且与申请人申请考核专业相关);

4.中医医术实践活动地点为辽宁省行政区域内。

二、报名材料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指导老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原件。

4.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承诺书原件,推荐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复印件;

6.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满三年后继续跟师学习两年的证明原件;

7.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

8.自跟师学习时间确定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复印件;

9.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承诺书原件,推荐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5.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内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另附);

6.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由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原件,或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7.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申请人填写申报资料过程中涉及到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代码、中医医疗技术的可参照附件3、附件4规范填写。

三、考核方式

医师资格考核以专家评议方式进行,考核专家根据申请人的现场陈述,结合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等,围绕相关病证的疗效评价关键要素进行分析评估并提问,对其医术专长的效果进行现场评定。必要时可以采用问卷调查、患者随访、现场观察操作技术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核验。

四、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每名申请人参加考核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二)考核程序。

1.医术专长陈述(限时10分钟)。申请人陈述本人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性等。

2.现场问答及诊法技能操作(限时20分钟)。考核专家围绕申请人医术专长进行提问;考核申请人诊法技能、外治技术操作。

(三)考核内容。根据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为以下四类进行考核:

1.内服方药类: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等。

2.外治技术类: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

3.治疗方法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的考核程序增加外治技术操作考核10分钟,考核时间为40分钟。

4.治疗方法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中药的增加诊法技能操作考核10分钟,考核时间为40分钟。

五、考核合格标准

 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出具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论为合格的,考核专家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范围进行认定。

六、报名程序

(一)县级初审(2018年7月16日—8月16日)

申请人向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指导老师执业所在地)所在区、县卫生计生局提交申请材料。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按照要求编排报名序号,填写《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附件5、6),并将初审合格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在申请人长期临床实践地、居住地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将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公示情况及《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于8月16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

(二)市级复审(2018年8月17日—8月30日)

各市卫生计生委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复审,并将复审合格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各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7)于8月30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中医医疗服务处,《各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省级确认(2018年8月31日-10月15日)

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考核条件的申请人、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在省卫生计生委官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制发《2018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准考证》。

(四)现场考核。省卫生计生委根据报考人员情况确定考点、考核时间,具体考点和考核时间以个人准考证为准。

七、有关要求

(一)为保证本次医师资格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考务组”,组长、副组长由省中医药管理局担任,成员由各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处)负责人组成。考务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中医医疗服务处,负责本次医师资格考核的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及考务管理工作。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放宽报名条件。

(三)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考核报名的宣传工作,通过大众传媒、粘贴公告等形式将报名通知、报名受理地点(窗口)等信息告知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读。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复审及上报工作。对伪造有关证明文件的申请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本通知相关附件电子版,请在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网站(网址:http://www.lndoh.gov.cn/)“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尚勇

联系电话:024-23391182

电子邮箱:18900195691@163.com

 

附件: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

格考核申请表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

格考核申请表

3.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代码表

4.中医医疗技术目录

5.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

资料一览表(师承学习人员)

6.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

资料一览表(多年实践人员)

7.各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信

息汇总表

8.推荐医师承诺书

9.继续跟师学习证明

10.行政区划代码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7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附件2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附件3 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代码表

附件4 中医医疗技术目录

附件5 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师承学习人员)

附件6 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多年实践人员)

附件7 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8 推荐医师承诺书

附件9继续跟师学习证明

附件10 行政区划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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