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口腔执业医师资格注册条件
2014-10-19 16:07:11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北京张博士医考中心口腔执业医师考试辅导之——浅谈口腔执业医师资格注册条件
北京张博士医考中心张银合博士携全体优秀老师助大家考试顺利通过!
浅谈口腔执业医师资格注册条件,以下是北京张博士医考中心整理,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一、凡取得口腔执业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口腔执业医师执业注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北京张博士医考中心整理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6、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国家医考网www.www.wide-count.com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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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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